房地产开发

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法律事务

1、从法律角度,协助制定施工发包模式;

2、审查、修改勘察、设计、施工等各类招标文件(或议标文件),其中,施工招标文件包括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(或议标文件),还包括指定分包及甲方直接发包的招标文件(或议标文件),并出具书面审查、修改意见;

3、如需要,就审查、修改招标文件(议标文件)情况,与相关方进行沟通;

4、就招标(或议标)过程中遇到的法律事务,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;

5、审查、修改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招标代理、造价咨询等各类合同,其中,施工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、指定分包合同、甲方直接发包的施工合同,并出具书面审查、修改意见;

6、如需要,就审查、修改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招标代理、造价咨询等各类合同情况,与相关方进行沟通;

7、审查、修改甲供材料、设备采购合同,并出具书面审查、修改意见;

8、审查、修改各类公建设施配套合同,并出具书面审查、修改意见;9、就签订和履行上述各类合同遇到的法律问题,提供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;

10、协助甲方依约履行上述各类合同,如需要,指导甲方收集履约、反索赔资料;

11、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;

12、如需要,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、工期延误产生的索赔、反索赔争议;

13、协助甲方办理工程保险,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效果;

14、协助甲方处理涉及《合同法》第286条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引起的法律事务;

15、协助甲方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的体系,妥善设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,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正常使用;

16、参加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,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;

17、如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缺陷,协助甲方向承包人履行通知义务,并协助处理因保修而发生的争议。

18、建筑商垫资合法化处理的若干法律事务;

19、建筑总包商、分包商与开发商之间的若干法律事务;

20、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融资法律事务;

21、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法律事务。

(四)、工程结算期间的专业法律服务

1、审查合同文件,列出审价合同依据;

2、审阅履约资料,特别是签证、索赔等文件的合法性;

3、将合同依据、履约资料的审查结果提供给审价单位(或者甲方结算人员),并与审价单位(或者结算人员)交流;

4、与审价单位(结算人员)讨论审价方法及步骤;

5、就审价单位(或者结算人员)在审价过程中遇到的易产生纠纷的项目,提供法律意见;

6、如有必要,代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鉴证与公证;

7、协助审价单位(或者结算人员)出具审价报告;

8、审查承包商对审价报告的异议;

9、参与与承包商的结算谈判并草拟结算文件;

10、其他有关结算过程的法律服务。